人生中越是重要的、影響深遠的事件,我們越缺乏學習,也缺乏明確指引。
比如戀愛、結婚、為人父母,比如生、老、病、死……
這些是影響我們一生的生命事件,尤其生老病死是任何人躲不開繞不過的。
試問,我們在這些事件上有多少學習?
是學完才做的,還是懵懵懂懂就做了,付出代價了再學習,甚至打死也不學習?
離婚是我們生命中可能會發生的事件。
中國離婚率一直在快速上升,我很願意祝福所有人白頭到老,但那只是美好的祝願,現實中離婚的的確確是一個擺脫痛苦的人生選項。
之前我只是在我的工作坊會分享這個主題所要遵循的原則,透過個案我們可以看到離婚帶來的各種影響,各種代價,其中最沉重的是對孩子的影響。
這些個案越來越多,現實中身邊的朋友也越來越多選擇了這個選項。
以至於我們戲謔的說很久沒見面的朋友見面第一句話應該問“離了嗎?”。
如果只是兩個人,那麼離婚跟失戀差別不大,無非多了些法律上的手續,多了些給親友的交待罷了。
可是如果有了孩子,那就不同了,那就再也不是兩個人的事,而是涉及到了第三方,而這種涉及就是傷害。
再平和的分手,再懂事的孩子,也不可能毫髮無傷。
這個時候,離婚指南的必要性就產生了,離婚指南其實指的是如何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。
因應這個必要性,老羅在此公開分享離婚指南:
1、在整個協商到執行的離婚過程中,雙方不可以利用孩子來達到自己的目的,比如爭奪利益、懲罰對方。
更不可以允許孩子介入。
2、一旦決定離婚,雙方要鄭重的告訴孩子:“這是爸爸媽媽做出的選擇,與你無關,也不是你的錯。”,同時承諾“我們的這個選擇,不會減少對你的愛。”。
越小的孩子這種表述越重要,否則他們會盲目的介入、試圖分擔、同時喪失安全感。
3、父母決定孩子跟誰,只需要最終告訴孩子這個決定,絕對不可以對孩子問這樣一個殘忍的問題:“你想跟誰?”。
換個位置,你就會知道孩子回答這個問題,可能會有怎樣的煎熬。
4、離婚後不但不可以阻止孩子跟另一方來往,還要盡最大可能支持孩子和另一方保持最密切的聯繫。
對於孩子只有一個親生的爸爸、一個親生的媽媽,這是最重要的歸屬,無可替代。
5、無論離婚前還是離婚後,不論對方有什麼樣的生活變動,不要在孩子那裡詆毀、評判對方。對孩子殺傷力最大的那句話就是“你千萬不要像你父親(母親)那樣!”。
(一個有趣的現象是,你越不希望孩子像誰,那個孩子就一定會十足的像誰。)
能做足這五條,對孩子的傷害就能降到最低。
如果你覺得很難,那就別口口聲聲說為了孩子你什麼都願意去做。
對了,說到為了孩子,還要再加一條重要提醒:
如果你想送給孩子一份無法承受的殘酷禮物,你就儘管“為了孩子,忍受痛苦的關係,等孩子長大再離。”。
你示範什麼,孩子就學會什麼。
再再附送一條提醒:不要改變孩子的姓氏,讓他隨父姓。
唐朝的『放妻書』中“一別兩寬,各生歡喜”說的是素質,以上五條是原則。
原則要靠素質保障。
話又說回來,能共識到這個份上,這得是多麼好的素質,多麼好的溝通啊,那就有必要再思考一個問題了……還離麼?還離麼?還離麼?

